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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谭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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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企业战略 市场营销 运营管理 领导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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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北京 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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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逗,黑仔与虚拟代言人
《安逗与黑仔》的主演是刘德华的两个“儿子”——安逗与黑仔,这两个活泼可爱的小人偶一经推出就引来万千粉丝的追捧,人气高涨势不可挡。众明星甘当绿叶衬红花,《安逗与黑仔》将成为2010年喜感充沛的“新型”荧屏大作。日前,有客户咨询和媒体采访都围绕——安逗与黑仔适合做品牌的虚拟代言人吗?做什么品牌的虚拟代言合适呢?因为问的人多了,今天,品牌专家谭小芳老师(官网www.tanxiaofang.com)在此统一做一个回答。 国内首部人偶喜剧《安逗与黑仔》本周杀青,4月多家地面频道共同献礼,浙江卫视也将在暑期档独家力推。该剧由中国第一虚拟偶像——安逗与黑仔担纲主角,同时集结了、张含韵、李琦、邵峰、王玉宁担当主演,网罗时下当红歌星、年轻偶像及网络名人,众多神秘嘉宾友情客串,李琦、李建华、刘威、蔡明、潘长江、赵亮、许娣等,可谓众星云集,堪称国内喜剧表演的最强阵容。 首先,什么是虚拟代言人? 虚拟形象代言又被称为品牌感性形象代言或卡通形象代言,是一种商业性极强的角色,它要具有时代号召力才更能吸引核心消费群体。具有独特个性、形象,并赋予其文化和生命的品牌图形标志、吉祥物等。要赋予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需要结合企业发展、企业文化、应用场合的方方面面精心的策划、定位,才能保证品牌个性独立鲜明!这种代言与一般用明星人物、专家、美女等活生生的人做代言是截然不同的。明星人物个人的错误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多的影响了企业、组织或政府的投资回报。明星人物为多个品牌做代言人造成了强烈的“稀释效应”;个人行为的失控更会为投资方造成极大的损失。谭小芳老师认为:相反,虚拟形象代言人塑造得好,其本身不仅会成为仅属于您自己的“明星”,甚至可以籍此进入新的高回报的文化产业市场,进而跨界营销。 其实,国外的虚拟代言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了——“麦当劳叔叔”是麦当劳于1963年起所塑造起来的著名卡通形象,其原型只不过是餐馆早期经营者克罗克装扮起来的分发礼物的小丑。但是因为该小丑形象大受欢迎而被继续采用既而成为其广告推广当仁不让的主角。虽然麦当劳的全球化发展战略使其在不同的国家生根发芽,并针对不同国家制作了不同的广告作品,但是无论是在哪里,只要关乎麦当劳自身整体形象的广告,麦当劳叔叔都会作为主角出现。 比如说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期间以及NBA中国站比赛期间,麦当劳作为赞助商所制作的系列广告里,麦叔叔都一马当先,为表达麦当劳的热情支持和提高其本身的好感度都立下汗马功劳。这一虚拟代言人策略大大提高了麦当劳在同类企业中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为品牌形象的宣传和树立、推广企业CI战略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我所知,国内第一例虚拟代言的案例应该是蒙牛的奶人多多和超女娃娃。2006年,随着蒙牛公司的奶人“多多”和超级女声代言人“超女娃娃”的活跃和走红,虚拟广告代言人这一特殊的代言人群体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广告现象走入我们的生活。虽说现如今,商家在广告中使用明星做代言人已经非常普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一现象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广告代言已不再是明星们独享的“专利”,虚拟广告代言人这一新兴的广告代言群体正越来越多地活跃在我国广告的舞台上,并逐渐产生巨大的影响。 那么,为什么国内外的企业都纷纷设计虚拟代言人做为品牌的代表呢? 当许多企业为促销商品而大费周章之时,大型跨国公司却可以依靠良好的品牌形象使产品在琳琅满目的市场上轻易胜出,获得巨大的销售利益。目前在我国,许多商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已经积极投身到品牌的树立和维护工作中来,但由于观念的局限,很多企业在开展这项工作时,都没有考虑虚拟代言人的作用。谭小芳老师(预定谭老师品牌战略培训,请联系13733187876)建议国内企业在虚拟代言的品牌战略上步子再快一些,因为不仅可以使企业的形象得以生动的表现,同时也能够让企业有更多的识别符号方便受众的记忆和选择,为其带来巨大利益。具体的益处有如下几点—— 1、代言形式丰富多样 2、族群代言,高度认同 3、更加具有经济性和便利性 4、稳定安全,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 5、展现新奇的广告创意,吸引更多消费者关注。 6、能够从不同方面满足各种产品的要求,保持品牌个性的统一性。 在这里,谭小芳老师回答最开头一些企业的问题:安逗与黑仔适合做品牌的虚拟代言人吗?做什么品牌的虚拟代言合适呢?——这样说吧:明星代言人,或是虚拟代言人,都不过是工具而已。正像是那句老话所说:“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在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式,选择正确的对象,才会有最好的结果。值得国内品牌注意的是,企业自身设计的卡通形象大家并不了解,如果采用这种卡通形象作代言,那么必须要利用自身的知名度去提升卡通形象的知名度,这样反而走了弯路。具体说起来,采用虚拟形象代言塑造品牌应该具备如下特点: 1、虚拟形象代言人应该真实亲切、有血有肉,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和新奇感,能够牵动消费者的真情,激起消费者的爱怜。“悦目”是虚拟形象代言人明星作用发挥的前提。同时,它的形象又要符合产品或企业的品牌形象。 2、虚拟形象代言人要具有与品牌精神和目标客户相关联的性格特征,作为品牌个性的体现,虚拟人物还充当着品牌与目标客户之间心理联结点的角色,所以,我们需要整合各种传播手段向消费者全面传递虚拟代言精神,以丰富他们的品牌理想。 3、虚拟形象代言人作用的发挥依赖于消费者认知度的提高,企业要发挥虚拟代言人的光环作用,必须首先使其成为一种“虚拟名流”。企业不仅要创造自己的代言人,更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炒作自己的代言人,同步塑造虚拟明星和企业形象,增强其“明星”魅力。 总之,在国内——虚拟代言人的“走红”是一个长期建设的过程,一个成功虚拟代言人的打造需要企业和广告代理商持续地合作和投入,谭小芳老师希望有领先的国内企业可以在这方面有所建树! ![]() 谭老师助理:13733187876 官网www.jungle.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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